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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将实施外资购房及农地投资新政

时间:2015-05-13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据澳大利亚外国投资监管委员会(FIRB)5月2日发布的公告,澳将自今年12月起全面实施外资购房、农业土地投资新规,并对监管框架进行调整。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将全面负责房地产领域外资监管职能,并着手清查房地产领域的外国投资行为。公告同时确认施行早前提出的收取申请费,加大违规购房惩处力度等举措。
       本次改革主要包括:
       1.自2015年12月1日起,房地产领域外资监管职能全部转移至ATO。ATO将成立专门合规执法团队设立数据配对系统,以提升合规及执法水平。
       2.将施行更为严格的惩罚制度,简化法庭追诉程序,确保外国投资者不能从违规中获利。
       一是加强刑事判罚。对违规购房者的惩罚提升至127,500澳元罚款或者3年监禁,企业违规者则将面临最高637,500澳元的罚款。
       二是新增第三方追责条款。对违反外资监管的第三方,如移民中介、房产中介等将会面临惩罚,个人罚款为42,500澳元,企业为212,500澳元。
       三是鼓励主动上报减罚。违反规定的投资者如果在2015年11月30日之前自愿上报,将可获得相应处罚减免。
       3. 澳政府将加收外国投资土地物业申请费,用于改进外国投资监管,5,000至10,000澳元的申请费标准将自12月1日起执行。收取申请费将确保无须纳税人来负担外资监管的行政及管理成本。
       4. 加强农业土地领域外资监管。
       一是自2015年3月1日起,农业用地的外资免审门槛由原来的2.52亿澳元大幅下调至1500万澳元(基于累计投资额)。
       二是外国投资初级生产相关或从事下游农产品生产的农业项目的免审门槛为5500万澳元。
       5. 全面实行土地登记制度,以提升澳大利亚外资所有权状况的透明度。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是自2015年7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须直接向澳税务局上报信息,为所购农业土地进行注册。
       第二步是澳政府部门将使用各州和领地土地所有权数据以扩展注册数据库,预计至2016年7月1日前完成所有土地所有权信息收录。
       6. 澳政府拟进一步简化外国投资监管框架,将就此展开咨询。
       FIRB发布正式公告的同时,澳总理阿博特在5月2日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亦谈到加强房地产投资监管问题,他强调联邦政府仍保持“促进商业、促进投资”的立场,加强监管是为了确保引入的外国投资符合澳大利亚国家利益。 “毫无疑问有些外国人非法进入现房市场,驱高了房价”,他说,“我们的目的是打击外资非法购房”,“我们不想打压房市发展,但希望确保本地人至少能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如果可能,向本地人略有倾斜”。
       预计,澳政府将在春季国会议事期间将外资监管改革方案引入立法,确保其可于12月1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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