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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开展哪些业务?
时间:2015-08-07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进口业务
-企业类型:不用推荐、不受限制,所有办理进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的企业,直接向相关境内结算银行办理,无需审批。
-业务种类: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转口贸易、支付国外费用、佣金)、收益与经常转移(红利汇出)
转口贸易
-企业办理业务时应向结算银行提供转口贸易合同、发票以及运输单证或提单(仓单、放货授权书等)货权单证资料。属于先收后支的业务,还需提供原进口合同等资料。对暂存境内保税区、保税仓货物转口或转卖,还需提供货物出入境备案清单或报关单。
出口业务
-企业类型:出口试点企业名单上的企业。
-如何申请成为试点企业:①向市外经贸局自荐;②商业银行推荐至当地人行或商务;③当地六部门上报地方政府;④当地政府上报,省级六部门审核后上报商务部、人总行等国家六部委。
-业务种类:货物贸易出口
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
-企业类型: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
-资金种类:人民币境外投资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和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
-流程:企业凭商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人民币汇出入手续,首次办理时到外汇局办理登记,之后办理的其他业务30日内向外汇局报送信息。
外国投资者人民币直接投资
管理办法暂未出,可申请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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