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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走出去”出口退税
时间:2016-09-05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本市提出的促进租赁业发展税收政策建议,将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出口退税政策适用范围,本市千余家融资租赁子公司从中受益。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东疆港管委会等部门,针对本市部分企业反映的“融资租赁项目子公司开展出口业务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无法进行同等条件下竞争,不利于形成统一公平市场环境”的问题开展调研,发现一些确实存在出口退税政策不统一,导致出口租赁项目流失,运营管理成本增加,限制高端装备“走出去”的状况,据此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将融资租赁企业项目子公司纳入出口退税政策适用范围”申请。此次政策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提高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国际竞争力,为本市打造租赁产业创新高地集聚新动力。
截至2015年底,东疆保税港区共注册各类租赁公司1449家,累计注册资本金1317.6亿元人民币,租赁资产总额超过358亿美元,占全国融资租赁行业近30%,职能部门累计办理融资租赁出口退税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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