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流程
您的位置:注册海外公司 > 外贸知识 >

海关对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

时间:2012-05-09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一、业务概述
    保证金/保证函的销案是指担保人在担保期内履行了事先承诺的义务,凭有关证明向海关要求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以终止所承担义务的海关手续。

    二、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担保人应为对货物的进出口或税款的缴纳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 出具保证函的担保人必须是中国法人。

    2.需交验以下材料:

    (1)《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

    (2)海关在接受担保时所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3)报关人留存的《保证函》;

    (4)暂时进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或暂时出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

    (5)申请担保时因故不能及时提供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6)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清单等);

    (7)申请担保时因故无法提供的减免税证明;

    (8)有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价格确认证书;

    (9)其他足以证明已完成担保事项的书面单证、材料。

    三、办事机构

    各地海关通关管理处审单中心

    海关各区、县所在地海关

    海关各口岸海关

    四、办事机构义务

    1.现场海关对担保销案申请和有关书面单证进行审核,并将签署意见的《退转保金保函申请书》传送通关管理处。并根据通关管理处审批意见进行相关销案操作,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证金收据》。

    2.通关管理处对现场海关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批,对电子报关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打印《退转保证金联系单》、税单或开具《海关领款书》。

    对于做外贸的您可以注册海外公司开一个国外账户可以享受免税等优惠政策,直接拨打 400-034-0008 来了解吧~


原文分享地址:http://www.haiwaigs.comhttp://www.haiwaigs.com/waimao/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