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知识
银行开户
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海运单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时间:2013-10-09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海运单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国际海事委员会制订并通过了《海运单统一规则》。
海运单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进口方作为收货人,但他不是运输契约的订约人,与承运人无契约关系,如果出口方发货收款后,向承运人书面提出变更收货人,则原收货人无诉讼权。
2、《海运单统一规则》第三条规定:"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不仅代表自己,同时也代表收货人,并且向承运人保证他有此权限",同时,第六条规定:"托运人具有将支配权转让 收货的选择权,但应在承运人收取货物之前行使,这一选择权的行使,应在海运单或类似的文件上注明。"这此规定既明确了收货人与承运人之间也具有法律契约关系,也终止了托运人在原收货人提货前变更收货人的权利。
原文分享地址:http://www.haiwaigs.comhttp://www.haiwaigs.com/waimao/702.html
- 上一篇:海上运输业务基础常识
- 下一篇:使用海运单有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