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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的进口关税
时间:2014-01-22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巴西1998年的平均关税率为17%,对入关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依据以下五条:首先是根据成交价,即事实支付的或将支付的价格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如果这种方法被海关拒绝,那么可以采用其他4种,即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等;或者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得出。在巴西、关税主要以CIF价计,以巴西货币支付。当巴西海关官员对出口商品申报的货物价值提出质疑时,出口商有8天时间决定新的报价。进口商可以在30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新报价作出反应。
另外,为保护民族工业,巴西政府在进口关税征收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非关税措施:
1、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并据此征税,此外还计征差价税,例如,某商品的最低限价为10美元,商业发票价仅为7美元。在这种情况下,海关将对此商品以10美元的价值征税,并征收两种价格间的差额税;
2、对低报价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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