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知识
银行开户
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申请涉外经济贸易有关法律业务指南
时间:2014-07-01资料整理:www.haiwaigs.com
一、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凡在云南省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都可以根据需要,向云南省贸促会法律部申请领取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申办程序:
A.首次申领原产地证,需先办理注册登记,提供下列材料:
(1)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及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3)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及单位介绍信;
(4)《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可向我会申领);
B.申请办证,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可向我会申领;
(2)填制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可向我会申请代填制;
(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
二、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适用范围:
1、货物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2、服务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3、技术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4、投资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5、国际承包工程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6、知识产权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7、涉外商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8、海事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9、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证明事项。
原文分享地址:http://www.haiwaigs.comhttp://www.haiwaigs.com/waimao/867.html
- 上一篇:保险与风险管理
- 下一篇:加工贸易货物放弃程序